扬子晚报网2月19日讯(通讯员 王彬彬 记者 陈咏)19日,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、《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。据悉,两部“条例”已分别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新闻发布会场
会上,市人大法工委介绍了两部条例的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。
据了解,《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共7章64条,从市场环境、政务环境、法治环境、人文环境、监督保障五个方面,固化成熟经验,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制度红利。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、规范现场服务和网上服务等作出规定,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。条例规定,行政机关应当对差评事项及时调查核实,根据合理诉求予以改进。条例对社会监督、人大监督、行政机关自我纠错、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,保障各项规定落实到位。
据介绍,《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》共29条,从社会政策友好、公共服务友好、权利保障友好、成长空间友好、发展环境友好、特色文旅友好六个方面,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、环境和服务。条例明确,每年“国际儿童节”所在周为扬州市“儿童周”,规定了“儿童周”期间对儿童的政策保障。条例明确,处理儿童事务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,要求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,听取儿童意见,保障儿童参与权。条例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涉儿热点、难点问题,提出相关保障机制和措施。条例明确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要求,不断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、提高儿童福利标准。

现场发布
记者采访获悉,立法过程中,扬州社会各界对两部条例制定给予了关注和支持。其中,邗江区法院、新盛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、市民刘松岩,以及扬州中学、新华中学、育才小学西区校等学校部分师生提出的立法建议,被采纳吸收并获颁证书。去年12月份,7名中小学生代表应邀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,全过程见证条例审议通过。
新闻发布会上,市发改委、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两部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交流发言。市人大经济工委、社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综合运用专题询问、执法检查、工作评议等方式,加强对相关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,推动两个条例全面贯彻实施。
校对 王菲